广东省职工高温津贴上涨为300元
作者: 日期:2022-06-27 来源: 关注:726

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企业应向职工发放高温补贴。
2021年5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总工会等5部门发出《关于调整我省高温补贴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6月1日起,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调高至每人每月300元,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为每人每天13.8元,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此次高温津贴的是自2012年来首次调整,较2012年制定的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提高一倍。
本文就高温津贴发放的几个常见问题,在此进行一一列举并进行详细解答:
Q1:怎样才算是高温工作?
高温工作情形主要有两种,1、每年6月至10月期间露天工作;2、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Q2:哪些人可以领取高温津贴?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作业的工人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如露天工作的辅警等。
Q3:高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什么时候发放?如何发放?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年的6月至10月按月向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Q4:用人单位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及实行特殊工时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高温津贴如何发放?
用人单位当月临时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应当按其当月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以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折算发放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安排非全日制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按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高温津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高温作业人员,用人单位也应按月全额发放高温津贴。
Q5:上夜班是否可以不发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是否是上夜班等无关。
关于发放高温津贴需注意的事项:
1、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3、对于高温津贴这种具有特定时效性、规律性的补贴项目,用人单位工资条上不能每个月均有记载发放高温津贴项目,否则有格式化之嫌而导致在诉讼中不被认可工资条上列明项目已实际发放。

